变电所设置在建筑内部时,配电总箱是否安装一级浪涌保护器,应根据供电方式、防雷等级及线路环境综合确定,并非绝对必须,但在多数工程中仍建议规范配置。
如果本建筑的变电所采用室内高压直接进线、无室外架空线路引入,且低压配电线路全部在建筑物内部暗敷、无外露长线路,雷电波侵入风险相对较低。此时配电总箱可按二级或三级浪涌进行防护,不一定强制设置一级浪涌。
但在实际工程中,即使变电所位于建筑内部,低压总进线柜或配电总箱仍宜设置一级浪涌。原因在于:建筑外部线路、金属管道、接地系统仍可能引入雷电感应过电压,内部大型设备启停也会产生操作过电压,加装一级浪涌能有效限制瞬时高压,保护后端配电设备与重要负荷。
按照防雷设计规范,一类、二类防雷建筑的低压总配电装置,均应在总进线处安装Ⅰ级试验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道防护。三类防雷建筑若无室外线路,可适当降低防护等级,但为保障供电安全,仍建议在总箱处设置浪涌装置。
此外,若配电总箱后接有消防、监控、机房等重要负荷,更应设置一级浪涌,形成分级防护。
综上所述,变电所内置时并非强制要求一级浪涌,但从防雷安全和设备保护角度,在配电总箱处设置一级浪涌保护器,是更稳妥、更符合规范精神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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