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丙类车间允许就地布置低压动力柜 ,但分普通丙类、有可燃粉尘/液体爆炸风险两类场景,需满足严格防火电气条件,并非随意摆放。
普通干燥无粉尘丙类车间,动力柜可落地安装,柜体防护等级不低于IP32,底部用槽钢抬高100mm 以上,防止地面积尘、积水侵蚀。柜体与纸箱、木材、织物等可燃物料堆放区保持不小于 0.5米安全间距,避开生产设备高温区,柜前预留1米以上检修操作通道,不占用疏散路线。电缆全部穿金属管或封闭桥架敷设,进出线孔洞密封,选用阻燃电缆,杜绝线缆裸露积可燃物。
若车间产生木粉、塑料粉尘、丙类可燃液体蒸汽,属于火灾危险21、22区,普通GGD、 XL动力柜禁止直放车间,必须更换防爆型柜体,如粉尘正压防爆柜,防止内部开关电弧引燃粉尘混合物,线路管口密封防尘,定期清理柜内外积尘。
容量较大的总动力柜不宜散放车间,宜单独设置配电小间,采用2h防火隔墙分隔、甲级防火门;仅末端分路动力柜可就近落地。柜体必须配齐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张贴清晰回路标识,外壳可靠接地。
违规直接放置的隐患明显:粉尘堆积柜内易过热起火,电弧引燃周边可燃物,消防验收直接不予通过,责令停工整改。综上,普通丙类车间末端动力柜可现场布置,严控间距、防护、线缆防火;存在可燃粉尘、挥发液体工况,必须配套防爆柜体,大容量总柜优先独立配电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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