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电气安全标准,多层甲类厂房并非必须每层独立设置照明配电箱,但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
甲类厂房其配电系统设计应以“缩短故障持续时间、缩小影响范围”为原则。若楼层间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如防火墙+甲级防火门),允许跨楼层供电;反之,若防火分区不明确,则建议分层设置以降低风险传导概率。
实际工程中可采用两种模式:①集中式供电——通过垂直桥架敷设阻燃电缆至各层分支回路,主箱置于首层专用电气间;②分散式供电——在每层设备机房内设置区域分箱。前者节省设备成本但依赖高质量线路保护,后者便于局部检修且符合分区管控逻辑。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必须确保每个防火分区的照明回路配备独立断路器,并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RCD)。同时,所有穿越楼板的电线导管需进行防火封堵,防止火势沿管线蔓延。
综上,规范未强制要求“一层一个照明配电箱”,但必须通过严格的防火设计与保护措施实现系统可靠性。具体实施方案应经属地消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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