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配电箱的浪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电气设备的耐冲击电压:被保护的电气设备的冲击耐受电压应大于浪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这是为了确保在发生浪涌时,电气设备能够承受住而不被损坏。
标称放电电流:电压保护水平(Up)是在标称放电电流作用下测得的浪涌保护器两端的最大电压。这个值应该高于测量到的限制电压的最高值。
最大持续工作电压:影响Up值大小的因素之一是最大持续工作电压(Uc)。这是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系统可以持续施加在SPD两端的最高电压。
建筑物内设备绝缘耐冲击电压额定值:根据IEC60364-4和GB50057-2010,建筑物内220/380V配电系统中配电箱设备绝缘耐冲击电压额定值也应考虑在内。根据雷电防护等级和所在位置,选择合适的浪涌保护器。例如,LPZ0与LPZ1边界装设一级SPD,LPZ1与LPZ2边界装设二级SPD,以此类推。
能量自动配合功能:如果浪涌保护器具有能量自动配合功能,那么它们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当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至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10m、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5m时,应加装退耦装置。
标准依据:选型时应参考相关的防雷标准和验收要求,如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等。
总的来说,在选择配电箱的浪涌保护器时,应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并确保所选的浪涌保护器能够满足电气设备的具体保护需求和符合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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