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亩约66667㎡施工现场,一级总柜数量无固定数值,结合JGJ/T46-2024临时用电规范,按总用电量、供电半径、施工分区三个条件核算,常规配置 2~4台一级配电柜 。
规范要求临时配电供电半径不宜大于250米,100亩场地长宽普遍在200~ 350米,单台一级柜供电范围覆盖有限。若场地规整、总负荷400kVA以内,仅主体施工、配套设施集中布置,可设置2 台一级柜分区供电,分别覆盖东区、西区,避免远端线路压降超标。
大型住宅、产业园工地,存在多栋主楼、加工场、钢筋棚、塔吊分区,总负荷600~1000kVA,需分设3 台一级总柜,每台独立对应一片施工区域,降低干线电缆截面,减少线路损耗。场地狭长、有基坑、场外加工区独立分开时,增设至4台一级柜,杜绝远距离供电漏保越级跳闸。
单台一级柜额定输出不宜超过630A,单区域负荷超630A必须新增一级柜。每台一级柜独立从变压器接引电源,各自配置总隔离开关、总漏电保护器,分区互不干扰,一处故障不影响全场断电。
禁止单台一级柜覆盖整片百亩场地,长线缆易出现电压不足、漏电保护失效。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时,结合塔吊数量、泵机、临建总负荷计算,明确一级柜数量、摆放点位,方案经监理审批后方可施工,数量配置不达标会导致临电验收无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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